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管理办法(试行)》(2017年7月1日)的要求,为使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知晓本项目污染调查情况,现将《雅宝研磨材厂及原高岭土选矿厂地块土壤与地下水环境质量初步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1.项目基本情况
雅宝研磨材厂及原高岭土选矿厂地块位于苏州新区浒关镇香桥村2号,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96万平方米。雅宝研磨材(苏州)有限公司的前身是:苏州市新雅研磨材料有限公司,于1993年进行了第一次环评报批,并取得了苏州市郊区建设环保局的审批意见。后更名为雅宝研磨材(苏州)有限公司。高岭土公司选矿厂建于七十年代,一直从事多个品种的高岭土产品的加工生产。经前期资料分析,本地块原为工业用地,现拟规划为住宅用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号)、《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江苏省土壤污染防治报告》(苏政发[2016] 169号)、《关于规范工业企业场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13]246号)的要求,防范工业企业关停搬迁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保障工业企业场地再开发的用地安全,现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所在地块开展土壤与地下水初步调查,对该场地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初步识别,为该场地的后续开发提供必要的数据支撑。
2.调查采样方案
由于地块内企业资料较为齐全,且场地内构筑物部分未拆除,根据《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的规定,可采用专业判断法进行监测点位布设。本次调查共布设22个土壤监测点位,钻孔深度5-7m,每个点位采集3个土壤样品;共布设6个潜水监测点位和4个微承压水监测点位,每个点位采集1个地下水样品。
本次调查重点关注ph、重金属、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总石油烃。
3.场地环境质量
土壤环境质量:本次调查在场地内设置22个土壤监测点位,共采集71个土壤样(含6个土壤现场质控样)。经检测所有土壤样品和土壤质控样样品的重金属(cu、zn、cd、pb、ni、hg、cr、as.)、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石油烃(tph)均符合相应环境标准。
地下水环境质量:本次调查在场地内设置6个潜水地下水监测点位、4个微承压地下水监测点位,共采集11个地下水水样(含1个地下水现场质控样)。经检测所有地下水水样和现场质控样的重金属(cu、zn、cd、pb、ni、hg、cr6 、as.)、挥发性有机物(voc)、半挥发性有机物(svoc)均符合相应环境标准。
4.调查结论
根据土壤与地下水调查结果,该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基本符合相应环境标准要求,可以满足住宅用地的开发要求。
5.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组认为本调查报告编制符合相关的技术导则要求,结论真实可信,可作为后续土地再开发利用的依据。
项目委托单位:苏州浒墅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闻主任
联系电话:0512- 68018536
报告编制单位: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512-68136963-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