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2月、3月、8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验收单位于2020年9月22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18号a栋厂房,主要经营研发、设计、生产用于半导体及电子的塑料管及相关塑料产品和附件等。随着市场的发展,为了满足国内、国际订单的需求及对不合格品的重复利用,公司在现有租赁的厂房内,新增挤出打碎机、注塑打碎机、注塑机等9台套,对原有的“塑料管条及塑料托盘生产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改造完成后达到减少不合格品产生的效果,产品产能无新增。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委托江苏环球嘉惠环境科学研究有限公司编制了《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塑料管条及塑料托盘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2月26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关于《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塑料管条及塑料托盘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档案编号:002355500)。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9年3月开工建设,2019年6月竣工建成,2019年6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19年11月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其建成运行“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塑料管条及塑料托盘技术改造项目”进行验收监测,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0年2月24日-2月25日、2020年3月24日-3月25日和2020年8月24日-8月2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企业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本技改项目不新增职工人数,不新增生活污水,故监测期间不监测生活污水。
2、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异丙醇达到《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厂界外监控点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厂界外监控点浓度最大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异丙醇执行《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 3840-91)计算值,恶臭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验收监测期间,厂界东、南、西、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技改项目不产生危险废物,固废主要来源于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全部由建设单位回用于生产。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37000.com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 18 号 a 栋厂房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0512-62746799
邮编:215021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机构提出宝贵意见。
《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塑料管条及塑料托盘技术改造项目》公示期:2020年9月23日——2020年10月23日
美利德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塑料管条及塑料托盘技术改造项目验收报告公示版
美利德科技验收意见(最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