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连云港固废二期(刚性填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连云港固废二期(刚性填埋)项目
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建设单位:光大环保(连云港)固废处置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填埋单元池工程、雨棚及吊装机械工程、防渗工程、渗滤液导排工程、道路工程、雨水导排工程、门房及地磅房、暂存库、调节池和预处理车间等,建成后年处置废盐及其它含重金属危险废物1万吨。
公示时间:2020年9月8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朱中静
联系电话:18168627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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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环保验收监测报告
光大环保验收意见
光大环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