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19年12月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协助单位,帮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于2020年6月19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苏州新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一汽大众奥迪品牌汽车销售;汽车维修;汽车备件、精品附件销售;汽车租赁;二手车置换;二手车销售;提供汽车销售及售后相关的服务。考虑到市场及发展因素,企业投资 500 万元,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目澜路南侧西二环路东侧地块(目澜路3099号)新建年维修车辆 2000 辆项目,苏州新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属于汽车综合小修及专项维修业户,主要进行一汽大众奥迪品牌小型客车保养、维修工作。该项目属内资项目,已获得盛泽镇人民政府备案(项目文号:盛政经备发[2018]235)。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苏州新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委托南京向天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2018-320553-52-03-573937年维修车辆2000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4月26日取得了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人民政府审批意见,盛环建【2019】2号。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19年5月开工建设,2019年12月竣工建成,2020年1月开始试运营投入生产。
验收工作的开展:2019年12月苏州新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的《2018-320553-52-03-573937年维修车辆2000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验收监测,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0年04月20日-04月21日和2020年05月25日-2020年05月26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排放的汽车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和生活废水一起经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盛泽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烂溪塘,对纳污水体影响较小。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排放的汽车冲洗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ph、cod、ss、石油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氨氮、总氮、总磷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
2、废气监测结果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喷漆烤漆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漆烤漆废气经喷漆烤漆房集气收集系统收集后经漆雾过滤棉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1#排气筒达标排放;打磨粉尘经设备自带吸尘装置收集,未被收集的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及喷漆烤漆未被收集的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排放能满足vocs执行天津市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表2其他行业标准及表5标准;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要求标准。
3、噪声监测结果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举升机、干磨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上述噪声经合理布局、日常维护和保养、加设防震垫等降噪措施后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东、南、北各监测点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厂界西监测点噪声监测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其中废手套、废抹布按豁免清单混入生活垃圾和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材料、废砂纸、收集颗粒物、废零件、废轮胎、污泥等统一收集后外卖;危险废物包括废油、废机油滤芯、废蓄电池、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委托有资质危废单位进行处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37000.com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苏州新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目澜路南侧西二环路东侧地块(目澜路3099号)
联系人:朱旭
联系电话:17751270195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2018-320553-52-03-573937年维修车辆 2000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0年6月22日~7月20日
附件1.新迪汽车验收监测报告(吴江)
附加2新迪汽车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