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等有关规定,建设单位于2020年4月委托苏州宏宇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作为技术协助单位,帮助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建设单位于2020年5月21日组织验收组踏勘了建设项目现场,对验收监测报告进行了审查,提出了验收意见。为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
一、项目简介
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88号,租赁厂房建筑面积1000m2,总投资2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年产泵式牙膏管1000万只、医用透析类壳体30万套、医用实验室耗材150万件、医用采血针盖2000万件。
本项目环评及审批过程: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于2019年委托苏州市宏宇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注塑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1月22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环保审批意见,档案编号:002390800。本项目主体工程与环保设施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4月竣工建成,2020年4月开始调试。
验收工作的开展:2020年4月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其建成运行“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注塑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验收监测,我公司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于2020年4月27日-4月28日进行了现场监测和环境管理检查,根据监测分析结果和现场检查情况编制该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
1、废水监测结果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废水为员工日常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吴淞江。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与其他公司共用一个排放口,因此不能单独进行废水采样检测。
2、废气监测结果
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车间密闭抽风系统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20米高的1#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期间:有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排放标准限值;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厂界外监控点浓度最大值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的无组织排放要求要求;厂房外监控点位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的特别排放限值。
3、噪声监测结果
项目主要声源为注塑机、空压机等公辅设备产生的噪声,经过合理布局并采取减振、隔声措施后,噪声源经厂房建筑物衰减后达到降噪。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东、西、南、北各监测点昼夜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营运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委托常州鑫邦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处置,废润滑油委托江苏永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一般固废收集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37000.com威尼斯的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88号
联系人:郝新科
联系电话:15250308008
邮编:215000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住址及联系电话;
(2)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运营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方面及程度;
(3)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该项目;
(4)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5)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6)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供意见
(1)通过email方式
(2)直接打电话的方式
(3)写信的方式
五、公示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注塑产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期:2020年5月22日~6月18日
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新建注塑产品生产项目验收监测报告
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环境保护验收专家评审意见-